据我了解,倒卖病人的问题,目前在卫生系统并无有力的约束,只作为职业道德由医疗机构自己制定处罚办法。事实上,现在倒卖行为在一些医院普遍到这种程度:院方和各科室负责人鼓励医生出去倒卖病人。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医院之间恶性竞争的结果。
记者暗访:外科主任约记者面谈好处费
昨天,记者以一名外地医院医生的名义,给某三级医院打去电话。以下是记者与该医院外科主任的对话:
记者:你好,我是滁州医院的。以前,我们有个病人在你们那做移植手术的。现在是不是还能把病人送过去?
主任:可以。
记者:你们那还有什么资励措施啊?怎么个奖励办法?
主任:正常是2000块钱吧。
记者:像别的医院给得多些嘛。
主任:差不多吧,都是这个价钱。这样子的,你来的时候我们再谈。什么时候我带你跟院长谈,没得问题。
记者:我过来直接找你?
主任:哦,直接找我就行。
而另一家医院显得较为谨慎,记者一番探问,对方始终不肯在电话里透露倒卖的费用。但对方提出,让记者亲自前往该医院找他,当面谈,同时需提供工作证和身份证。
病人自述:转院后医生问我谁介绍来的
李小姐前些天因牙痛前往一知名医院牙科诊治。挂号、排队,好不容易轮到李小姐了,但医生查看后,建议李小姐前往专门的医院进行具体治疗,并指明了该看哪个科室。当时,因为后面还有些排队的患者,李小姐以为医生太忙,自己是“小病”,到专科医院可能更方便些,便欣然前往。
果然,这家医院“冷清”多了。在那名医生指定的科室,主治医生问了几句病情,就把话题转到“你是怎么知道我们医院治疗这个病比较拿手”之类的问题上,李小姐自然实话实说,该医生详细询问了“哪家医院、哪个医生介绍来的”。此时,李小姐还以为两位医生之间彼此认识,正暗自庆幸遇到了“好人”呢。
治疗很简单,补补就可以了,几百元的费用自然不在话下。直到现在,当记者说出有“倒卖患者”这回事时,李小姐惊讶不已:她怀疑,自己也被“倒卖”了。
新闻链结:
2001年11月26日,南京22岁女孩韩玲突然流鼻血,前往江苏甲医院就诊,接诊专家曹医生称鼻息需动手术,但该院没有床位,推荐她到江苏乙医院,由其本人去那里亲自施行手术。曹医生写了条子,点名要他们去找医院的两位医生。当年12月6日上午9时,韩玲由男友及其父亲送入乙医院,12时左右医院发病危通知,接着宣称抢救无效死亡。事实上,鼻息只是一种普通的病,手术切除仅需十来分种,县、区医院就能独立完成,毋须“专家会诊”。据事后调查,曹医生所在的甲医院根本不知韩玲转院的事,而乙医院要求韩玲家属另给曹医生400元“会诊费”,也未开发票。医生“倒卖”病人的行为至此浮出水面。
韩玲之死事件公开披露后,不少有类似被“倒卖”经历者纷纷痛斥这种不法行为。令人义愤的是,这些医院几乎都有“遵守医德”、“不许收受红包”的承诺、规定。 (记者 许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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