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陈震宙、林乃铨、朱琪三位省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加速打造具有我省特色预约诊疗服务模式的建议》,建立鼓励良性竞争,明确允许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预约诊疗服务,加速打造特色预约诊疗服务模式,合理引导改变“大病小病找医生”的现象。
背景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是公立医院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医疗服务的重要改革措施,对于方便群众就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我省是最早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的省份,开展该项服务已经有十年历史,十年中全省40多家大中型医院95%的预约诊疗服务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累计服务就诊者超过1000万人次。总体预约挂号量占门诊总量的比例走在了全国前列,具有鲜明的福建特色。
2009年2月省卫生厅下发79号文件,要求各医院自行组织建设预约诊疗服务平台。目前有个别医院已经开始实施,这种医院自建方式在运行中存在以下问题:(1)无法通过对就诊者合理引导改变“大病小病找医生”的现象,不利于新医改目标实现。(2)就诊者不便利。各家医院自己开设预约挂号系统,医院将变成一个个信息孤岛。(3)容易造成重复投资。(4)不利于大医院集中精力进行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
建议
卫生部在解读《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时明确指出医院可以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开展预约挂号,而省卫生厅目前更倾向于医院自行建设。鉴于我省预约挂号行业发展的成功经验,陈震宙、林乃铨、朱琪三位省人大代表在《加速打造具有我省特色预约诊疗服务模式的建议》说,我省应明确允许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预约诊疗服务。
建议说,现距卫生部政策颁布已有三个多月的时间,卫生主管部门应及时针对第三方建设服务平台方式进行引导管理。一要总结先进经验。卫生主管部门应明确支持“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集中服务平台提供预约诊疗服务”这一模式,总结经验,将更多医院纳入,这符合医改政策,也符合我省实际;二要调整收费标准。
物价部门应制定一个符合我省客观实际、充分反映预约诊疗服务成本的预约诊疗服务行业收费标准;三要制定扶持政策。财政部门应考虑为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适当的财政补贴,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低价甚至免费的预约诊疗服务,进一步体现该项服务的公益性;四要建立监管机制。
应该尽快建立预约诊疗服务的行业标准,对提供预约诊疗服务企业的设立条件、具体要求等要素进行约定,并进行监管,扮演好政府的角色;五要鼓励良性竞争。应让医院根据相关标准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进行合作,以充分鼓励竞争,提升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