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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医闹”这个名词,脑海里立即浮现出许多与“医”相关的灰色职业,有帮医院和医生拉病源的“医托”,有推销药品给医生和医院回扣的“医药代表”,有倒卖专家号宰病人的“号贩子”等等,这些都是寄生在医疗体系上的特殊群体。
我感觉,一个行业体制越不健全、资源分配越不均衡、问题和漏洞越多,那么寄生在这 个行业的灰色职业就越多。这些职业从不创造什么价值,而是在资源分配的混乱中蚕食价值。
很容易能想到“医闹”成其为一种职业的直接原因,医患矛盾中双方博弈能力的不均等,出现争执后患者常处于非常弱势的境地:一方面是信息的不对称,患者虽感觉治疗有问题,但很难掌握证据,医院永远处于主动方;一方面是患者面对的常常不是一个医生或一个科室,而是一家财大气粗的医院,难以进行平等的对话;还有就是,虽然有看似中立的医疗仲裁委员会、事故鉴定委员会、医学会等等,可由于利益关系这些部门与医院走得非常近,很难作出公正的裁决,即使赔偿数额也非常之少——当在正当制度中寻求不到公正的救济途径时,处于弱势的患者就会想到非制度化的“讨说法”途径,闹,如此,“帮患者讨说法”的“医闹”职业应运而生。
总感觉除这个原因外,“医闹”职业中还带着一种患者与医院在关系对立中互相伤害的意味。医院和医生为了追逐利益利用医托、医药代表等中介,抬高了患者的医疗成本,加剧了看病难——当患者在就医中感觉受到医院伤害后,就会撕破脸皮不惜也使用“中介”,以纠集“医闹”的方式对医院进行伤害,在宣泄性的“医闹”中获得一种心理补偿。从“医托”到“医闹”,其中隐含着一种冤冤相报、非理性的医患互相伤害,两者的联系是非线性的。
从这个角度看,医院和医生不要为利用医托、医药代表这些“中介”获得那点利润而庆幸,医方能利用中介牟利,医患关系在“中介”的隔离中破坏后,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中介同样会被患者所利用。其实,患者并不会从“医闹”中获得什么利益,医院的赔偿最终还会转嫁到其他患者的医疗成本中,医患矛盾只会在“利用中介”的互相伤害中日益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