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已有1451个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参合农民达4.1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数的47.2%。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由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了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建立了有关方面和农民参与的以基金运行、审核报付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形成了医疗服务、药品供应等方面的规范,建立了与新农合制度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医疗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