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报销后仍可申请医疗救助
北京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老人需要自己负担的300元和学生儿童自付的50元将由财政给予补助。这意味着家庭困难的老人和孩子不用掏一分钱就能享受医保待遇。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关注社会保障的人大代表实地调研困难群体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市民政局副局长吴文彦在介绍情况时透露了这个消息。
为给城市低收入群众带来更多实惠和便利,市民政局将对城市医疗救助政策加以规范、调整,目前民政部门已经起草了《关于实施城镇无保障人员医疗保险制度与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对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与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记者了解到通知将对城市医疗救助政策进行调整,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对老人参保自付的300元和学生儿童自付的50元,由财政给予补助,老人们将在今年9月享受到这样的惠民措施,而孩子们则要等到10月份。
办法还将解决大病住院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待遇的衔接。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人员患大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符合条件的仍可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低保应急救助预案
尚未达到启动条件
1996年以来,本市城市低保标准先后调整了10次,从当初的170元增至如今的330元。但是当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以及水、电、燃煤(气)等费用出现大幅度增长,并且持续一定时间,造成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消费性支出明显增加,一般来说,人均每月基本生活消费性支出上涨约25.3元时,市民政局还将启动应急救助预案,对低保对象进行临时救助。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猪肉、鸡蛋等物价上涨幅度较大,目前市民政、统计、财政和发改委等部门正在密切监测,按照一个人营养配比所需要的油、蛋、肉等支出计算,6月份北京人均基本生活消费性支出上涨17.1元,目前尚未达到启动应急救助预案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