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报大篇幅刊登了一起发生在我市的医患纠纷,标题十分醒目:手术后出现植物人状态,医患双方究责任各执一词,患者家属怒告某医院。经过记者多方调查了解,原来其中另有隐情,让人深思。
事件:2004年6月15日,倪某因车祸导致头胸腹外伤,住进我市某医院,经CT提示左额颞顶广泛硬膜下血肿,1小时后CT提示中线结构明显右移,医院立即进行脑部手术,术后倪某处于昏迷状态,并出现发热、脑积水等症状,医院及时对其进行支持、抗感染、物理降温、V-P分流术等治疗。12月20日患者神志朦胧,呈植物人状态,转外院治疗无好转。患者家属认为是该院诊疗有过错,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了法庭。经过苏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定患者呈植物人状态由严重颅脑损伤引起,本病例不属医疗事故。
调查:记者与承办此案的法官取得了联系,据法官介绍:患者家属在起诉书中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有疑点,根据当时病情患者完全可以在术后如正常人一样生活,但目前呈植物生存状态,这一切完全是由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过失造成,要求医院给予相关赔偿。因患者不服苏州市的鉴定,目前全部案卷已经送往江苏省医学会进行鉴定。而医院方认为:医院全力以赴抢救患者,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在抢救过程中先后请来上海华山医院、中山医院、苏州附一、附二院等有关专家教授会诊达24次,因患者颅脑损伤十分严重,专家均表示已无能为力。这起纠纷已经过鉴定,不属医疗事故,医院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12月24日,记者特意来到了省内外著名脑外科专家黄教授家中拜访,在告之详情后,黄教授告诉记者:脑外伤病人的发展速度很快,有的发生事故后可能1至2小时就会死亡。像倪某这样的病人属于特重性脑外伤,在入院后各方处理得当,手术十分及时。整个医疗过程,治疗措施正确及时,没有任何耽误。最后导致患者呈植物人状态,是由于患者的损伤程度和疾病转归造成的,其实像这样的病人死亡率是很高的,现在医院能救到植物人已经很不容易了。医生有救死扶伤的天职,所以一般情况下总是先救命,让其生存,现在病人已经生存,至于能否醒过来,医生也没有预见性,不是每一个脑外伤病人都能醒过来的。
12月25日,记者又来到市卫生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在处理这起医患纠纷中,作为卫生主管部门已经根据当事人要求,委托苏州市医学会于2005年6月作出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意见是:该患者车祸致重型颅脑损伤,左额颞脑挫伤及硬膜下血肿伴有严重的颅底骨折。由于入院时CT提示颅内出血不多,中线结构移位不明显,给予术前有关准备。1小时后因CT提示颅内血肿扩大并出现脑疝,医方及时采取了开颅颅内血肿清除术及去骨瓣减压术,术后复查CT提示血肿清除较彻底。术后出现的发热、脑积水等属脑外伤后的常见并发症,医方进行了及时处理,并多次请外院相关专家会诊,整个诊疗过程未违反诊疗规范。目前患者呈植物人生存状态由严重颅脑损伤引起。结论是:本病例不属医疗事故。因患者家属不服,我们决定委托省医学会鉴定,在省医学会还未作出鉴定之时,患者家属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患者家属申请,我们撤回了鉴定委托,结束了行政处理程序。我们认为,这起纠纷应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为准。根据苏州市级鉴定结果,目前医院没有任何责任,因为不属于医疗事故。
照理这起纠纷应该随着苏州市医学会鉴定结果的出台而尘埃落定,但是现实却事与愿违,医患关系仍处于极度紧张之中。
思考: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矛盾有激化趋势。已有多家医院频频发生医疗纠纷和患者打砸医院事件,全国范围内医疗纠纷数量明显上升。目前导致医患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是患方对医学科学的未知性、风险性和可变性严重缺乏了解和承受力,社会舆论对医院的片面指责以及各种医患纠纷被不断曝光,无形中也造成了患方对医方的不满和不信任。
构建良好的医患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因为医疗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牵系着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要改善医患关系,既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进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又要让全社会了解医学知识和医疗卫生工作的特点与性质,增进对医疗工作者的理解和信任,还要加强相关立法,依靠法律手段来维护医患双方的正当权益。笔者相信,只有在理解医生、关爱患者的基础上,通过医患双方、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构建起融洽、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从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希望和谐医患关系的春天能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