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张小姐的遭遇,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的唐耀君律师表示,该美容医院作为美容机构,进行断骨延长手术已经超出其经营的范围。另外,由于当时张女士对该手术的操作实质尚不知情,而且所签署的协议上也并未表明其实际上就是“断骨增高手术”。张女士是在被隐瞒的情况下签署了该协议,按照《民法》的相关规定,该协议法律无效,该美容机构理应赔偿当事人相应的医疗费用及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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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骨增高”手术存在较高风险
在今年10月10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断骨增高”手术存在较高风险,如不严格掌握适应症,可能引致伤残。对此,卫生部已经出台相应规定,明确要求“断骨增高术”必须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
据介绍,“断骨增高术”是一项骨科临床治疗技术,不属医疗美容项目。开展这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应为三级以上综合医院或具备条件的骨科专科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骨科”诊疗科目,并具有符合要求的消毒、手术、护理、康复等设施和条件。开展这项技术的医师必须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骨科医师,并注册临床执业类别和外科执业范围。同时,开展“断骨增高术”必须严格掌握临床应用适应症。这项技术适应症为先天畸形、外伤、肿瘤、感染等原因所致的骨缺损或肢体不等长,以及因疾病引起的肢体畸形。
使用此技术将骨延长的同时,应保证患者的神经、血管、肌腱、肌肉和皮肤保持或恢复原有的生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