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2006-08-04(中国商业电讯)——2006年8月3日,《东方早报》刊登了一份质疑本公司中期业绩的文章,部分媒体也对该文进行了转载。为了避免引起市场误解,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公司已申请于8月3日停牌一天。 公司现郑重声明,在该报曾就此文所述内容向本公司有关人员联系时,公司有关人员对此做出了合理解释,并指出其所陈述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但《东方早报》仍不顾客观事实,以耸人听闻的题目发表此文。本公司对于《东方早报》不负责任,发表未经核实的不准确信息、侵犯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的行为,给予谴责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所有重要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4日 澄清公告说明 2006年8月3日,《东方早报》刊登了题为“1.3亿主营业务收入哪去了,天士力中报遭到质疑”的文章,对本公司有关2006年中期报告提出了3个疑问,本公司认为: 第一,该笔者运用理论的、一般的方法验证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关系,尚未认识到本公司现金流量表编制的复杂性。本公司在编制2006年1-6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时,已按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将本公司直接背书给供应商(含材料和工程项目等)的应收票据、本公司直接抵减供应商的应付货款以及本公司属于筹资性质的商业票据贴现所取得的现金,未作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因此,我公司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47308.92万元不存在虚报。 第二,该笔者运用一般原则来分析母公司和合并的收入和成本,尚未认识到本公司主要产品的收入成本情况及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复杂性。本公司在编制2006年1-6月合并会计报表和医药工业的收入、成本时,已按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所产生的内部销售进行了抵销,即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已按实际的成本列示,由于本公司医药工业的主要产品毛利率较高,且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的内部销售毛利较高,导致该笔者产生一些误会,因此,合并报表不存在少计成本的问题。 第三,该笔者也运用了理论的、一般的方法验证现金流量表补充材料的“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与资产负债表中的关系,也尚未认识到本公司现金流量表编制的复杂性。本公司在编制2006年1-6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补充材料时,已按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将本公司直接背书给供应商(工程项目)所减少的应收票据以及属于筹资性质的商业票据贴现所减少的应收票据,未作为“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经重新核对,本公司现金流量表编制是正确的。因此,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不存在虚报嫌疑,由此推出的净利润虚报结论同样错误。 综上所述,该文章对公司中报业绩的分析存在方法和逻辑错误,其结论是在没有深入了解公司业务的基础上得出的,是与客观事实严重违背的错误结论。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