酊剂系指药材用不同浓度的药用乙醇,经浸提或溶解药物而制成的澄明液体制剂。多数的酊剂供内服,少数供外用。酊剂的浓度一般随药物的性质或用途而异,用普通药物制成的酊剂浓度为20%(g/ml),含毒剧药物酊剂的浓度为10%(g/ml),如属已知有效成分者,可用含量测定或生物测定的方法,标定其规格标准;也有少数按照历来的成方规定或医疗习惯,制成适宜的程度。
酊剂与酒剂的溶媒,因均含乙醇,而蛋白质、粘液质、树胶等成分都不溶于乙醇,故杂质较少,澄明度较好,长期贮存不易染菌变质;两者的制法多用低温浸提,或短时间加热后静置一定时间滤取澄清液。故适用于含挥发性成分或不耐热成分的药材。
酊剂的制备:
溶解法:按处方称取药物,加入规定浓度的乙醇溶解至需要量,即得。此法适用于制备化学药物及少数的中药酊剂,如碘酊,复方樟脑酊等。
稀释法: 以药物的流浸膏或浸膏为原料,加入规定浓度的乙醇稀释至需要量,混合后静置至澄明,分取上清液,残液滤过,合并即得。
浸渍法: 一般多用冷浸法制备,按处方量称取药材后,用规定浓度的乙醇为溶媒,浸渍3-5d,或较长的适当时间,收集浸出液,静置24h或更长的时间,滤过,自滤器上添加原浓度的乙醇至规定量。即得。
渗漉法:此法是制备酊剂较常用的方法。在多数情况下,收集漉液达到酊剂全量的3/4时,应停止渗漉,药渣压榨,取压出液与漉液合并,添加适量溶媒至所需量,静置一定时间,分取上清液,残液滤过,即得。若原料为毒剧药时,收集漉液后应测定其有效成分的含量,再加适量溶媒使符合规定的含量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