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病求本:
治疗疾病时必须寻求发生疾病的根本原因把握疾病的本质,抓住主要矛盾进行治疗。抓住疾病本质方能治愈疾病,标本缓急,正治反治。标本缓急,有主次、轻重、先后、缓急等多种含义概括病变过程,各种矛盾相互关系(正气本、邪气标、病因本、症状标)。治病必求于本,这是临床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疾病千变万化在治疗上掌握标本主次才可取得好的疗效。
急则治其标:
标病标证甚急有可能危及生命或影响本病治疗时所采取的一种治疗原则。
缓则治其本:
在一般情况下治病必须抓住疾病的本质,解决其根本矛盾,针对根本原因进行治疗(如肺阴虚所至咳嗽,咳嗽为标,肺阴虚为本)。
标本兼治:
标病与本病重时所采取一种治疗原则。
正治反治:
正治:逆证候的表象而治一种常用治疗法则,适用于疾病表象与 本质相一致病证,正治又称逆治(寒者热之,热者寒之)。
反治:疾病某些假象而治的一种特殊治疗法则,适用于疾病表象 与本质不相一致甚至相反病症反治又称从治(热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
热因热用:
用热性药物治疗具有假热症状病证,适用于阳寒内盛,格阳于外,反见热象真寒假热证,里寒祛除则假热自消。
寒因寒用:
即用寒性药物治疗假寒病证,适用于里热盛极,阳盛格阴反见寒象真热假寒证,故用寒凉药从其假寒治其真热。
通因通用:
用通利的药物治疗具有实性通泄症状的病证,适用于因实邪阻滞所致的真实假虚证。
扶正祛邪:
疾病过程从邪、正关系来说是正气与邪气矛盾双方互相斗争的过程。邪正斗争的胜负,决定着疾病的进退,正胜于邪则病退,邪胜于正则病进因而治疗疾病就要扶助正气祛除邪气,改变邪正双方的力量对比使之向有利于疾病痊愈方向转化,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
扶正:运用药物营养疗法功能锻炼等各种治疗以扶助正气,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抗邪及康复能力,正复邪自去。
祛邪:医用药物消除致病因素对人体损害使邪去正安 。
扶正与祛邪:攻补兼施,适用于虚实夹杂证,分正邪主次之分。
先扶正后祛邪:先补后攻,适用于邪气虽盛,正气以衰,不 能耐受攻伐病证。
先祛邪后扶正:先攻后补,适用于病邪盛实,正气虽虚但尚耐攻代病证。
调整阴阳:
疾病的发生从根本上说既是阴阳的相对平衡遭到破坏,出现偏盛偏衰的结果,因此调整阴阳补偏救弊,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乃是临床治疗的根本法则之一。
损其有余:针对阴阳偏盛所确定治疗原则,阴阳偏盛,即阴或阳一方过亢,所以治疗上应采用损其有余原则,阴阳偏盛表现实证,实则泻之。
补其不足:针对阴阳偏盛所确定治疗原则,阴盛偏衰,阴或阳一方虚损不足,临床可采用补其不足,阴液阴阳偏衰主要表现为虚证,虚则补之。
调整气血:
补气:用于脏腑之气虚衰,功能下降的病证(由于气的生成主要源于肾,所藏先天之精气,肺的清气,脾的运化精气)。
调理:调理气机用于气机失调的病证,气机失调的病变主要有气滞、气逆、气陷、气闭、气脱,治疗时气逆者宜降,气陷者宜升、气闭者宜开,气脱者宜固。
补血:用于血液不足或濡养功能减退的病证。由心主血,肝藏血,补血主要考虑心肝两脏,而血源于水谷,脾胃为气血。
血行:血行用于血行失常病证(主要血瘀、出血、血寒、血热等)。血瘀者宜活血化瘀,血寒者宜温经行血,血热者宜清热凉血,出血者宜根据不同病机止血。
气血关系:用于气病及血,血病及气,或气血同病者,气虚生血不足而致血虚者,宜补气为主,辅以补血或气血双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