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发性胃恶性淋巴瘤的治疗方法至今仍有争议。以往手术被认为是主要的治疗手段,近年来多主张抗H.P治疗、放疗、化疗,生物靶向治疗。由于治疗方法的不同,所报道的5年生存率有很大差异。可按照肿瘤的组织类型、分期、全身和局部条件,有计划地安排这些治疗。下面介绍的是胃MALT淋巴瘤的治疗。胃弥漫大B 细胞淋巴瘤、间变性大细胞(Ki-1+)淋巴瘤、伯基特淋巴瘤和霍奇金淋巴瘤则分别按各自适宜的化疗方案进行治疗。
NCCN推荐的MALT淋巴瘤治疗方案如下。
(一)I E或Ⅱ期,H.P (+)或(—)
对局限于胃的本病患者,治疗应以抗生素联合质子泵抑制剂。后者阻断胃酸分泌,I E H.P (—)或Ⅱ期患者,可给予RT治疗。治疗三个月后,再次判断H.P.根治的程度及肿瘤反应的程度。可有4种不同的结果。第一种结果包括既有微生物反应又有肿瘤反应:第二种结果包括无H.P证据但淋巴瘤持续存在。对那些伴有明显疾病进展或症状的患者可给予RT治疗,对无症状患者或持续观察(每3个月反复内窥镜检查)或局部RT治疗,RT最早可予观察后3个月给予,但观察可延长至18个月,第三种结果包括那些H.P持续存在、淋巴瘤退缩或稳定,这些患者可给予第二线抗生素治疗。第四种结果包括H.P (+)、淋巴瘤持续存在的患者,若疾病进展,则考虑RT治疗,若病情稳定,则给予二线抗生素。
随访监察包括反复的内窥镜检查,那些显示微生物和完全肿瘤反应患者继续观察,淋巴瘤持续存在或复发,且H.P经抗生素治疗(—)者可考虑局部RT(若既往未行RT治疗),也可继续观察,对放疗无反应患者可给予单因子或联合化疗。一般而言,外科切除仅适于那些病变局限而对其他治疗方法无反应者。
I E或Ⅱ期MALT淋巴瘤以往主要手段为手术,最近几年研究表明,抗生素和放疗是有效的治疗手段,胃功能保留性治疗成为主要治疗方案。抗生素治疗失败、无H.P感染或晚期MALT淋巴瘤的有效治疗包括放疗和化疗。I E期MALT淋巴瘤H.P阳性,抗H.P感染有效,其完全缓解率可达60%-100%,大部分病人在治疗12个月内达完全缓解,最迟为45个月。完全缓解后的随访发现,复发率低于10%,5年生存率达90%,很好的保存了胃的功能。
ⅡE期或ⅡE期以上的MALT淋巴瘤病人抗H.P感染治疗的完全缓解率为0-60%,大部分研究结果表明,转化的或原发的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抗H.P感染治疗无效,应考虑化疗和/或放疗。I E或Ⅱ期MALT淋巴瘤放疗的5年生存率和无病生存率分别超过90%和80%。
(二)Ⅲ和Ⅳ期
伴弥漫性疾病患者,治疗类似于其他进展期惰性淋巴瘤。治疗不一定都认为必要或正当,除非该患者有症状或要求治疗,终末器官功能紊乱或有症状的存在应进行治疗。治疗可包括联合或单因子化疗或局部RT(如同滤泡性淋巴瘤的治疗准则)。
从NCCN中我们可以悟出:强调了抗H.P治疗;提高了放疗的地位;化疗作为早期病变的救援治疗和晚期病变的治疗手段(参考滤泡性淋巴瘤的治疗);观察等待的观念;反复的内窥镜检查监察;淡化了手术的作用(病变局限而其他方法治疗无效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