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腔化疗作为恶性肿瘤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已越来越多地运用于临床。
方法:
取无菌8号婴儿导尿管1根,将导管的一侧置于肿瘤床的创面(若回盲部或升结肠肿瘤,则将导管置于肝脏下右侧结肠旁沟;若结肠脾曲部或降结肠肿瘤,则将导管置于左侧结肠旁沟达脾下极;若是乙状结肠或直肠肿瘤,则将导管置于盆腔内),导管的另一端引出腹腔后在腹壁肌层潜行约5 cm,再在腹壁上穿一小孔将导管引出,并用丝线缝合固定于腹壁上。待伤口愈合后开始腹腔局部化疗,将5-Fu 500 mg和卡铂100 mg溶解入0.9%的氯化钠溶液500 ml中,快速注入腹腔,1/d,连续5 d为1疗程。每月重复1疗程,共6疗程。天冷时,为避免冷液体对腹腔的刺激,宜将液体预热至37℃左右。腹腔化疗期间,不用其它抗肿瘤药物或方法治疗。在化疗期间出现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对症、支持疗法。化疗前后检查血常规、GPT等,每月复查肝脏B超、血清癌胚抗原(CEA)1次,便于对肿瘤的追踪观察及疗效的评价。
腹腔内化疗的疗效:
腹腔化疗具有高选择性区域化疗药代动力学的特点,能在腹腔液内、门静脉血和腹腔淋巴系统中以及肝脏中恒定维持高浓度的抗癌药物,使术中脱落在腹腔内的游离癌细胞或残存的微小癌灶以及腹腔常见复发转移部位浸泡在高浓度的抗癌药液中,直接受抗癌药物的攻击。Speyer等发现,抗癌药物经腹腔内注入后数小时,腹腔内的药物浓度为血浆内浓度的400倍,Derick等发现腹腔内用药可使腹腔表面5-Fu浓度比血液中浓度高300~2 200倍[1]。大肠癌术后最常见的复发部位是原发灶附近及其淋巴结,最多见的播散部位是肝脏和腹腔。因此,腹腔局部化疗是控制术后复发及转移的重要手段。
(来源:中国护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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