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癌确诊后如首次治疗彻底,90%以上可获治愈。治疗皮肤癌的方法有多种,各种方法均有其适应症,应正确选择应用。如原发肿瘤较小,而未侵犯骨头,手术和放射击治疗是主要的治疗方法,此外,冷冻外科和化学外科也都能达到同等满意的疗效;如果肿瘤已侵犯骨头,首选手术治疗,其次是化学外科治疗;中等大小或较大的肿瘤可采用手术切除、放射治疗和化学外科治疗;冷冻治疗、局部化疗和免疫治疗适于经严格选择的病人应用。 许多皮肤癌都可以容易地被手术切除,但位于面部的皮肤癌,出于美容考虑,或肿瘤巨大、广泛破坏者,不适宜手术治疗。放射治疗适用于未侵犯骨或软骨的任何部位原发性皮肤癌。对如鼻、眼睑等特殊部位,放疗因不影响美容而优于手术。但放疗可引起皮肤颜色及结构改变,并持续多年,放疗对于手术后复发也适合,但在疤痕上发生的癌则疗效差。60岁以上的老年人也应选择放疗。化学外科是用氯化锌糊剂固定肿瘤后,水平方向将其削下,送病检,如此反复一直至切缘无癌为止,适用于肿瘤范围较大,边界不清者,或手术放疗后广泛复发者。冷冻或激光治疗只适宜于小而表浅的基底细胞癌,这些治疗方法有发生疤痕的可能,应填重使用。药物治疗一般适用于老年人、多发、复发及表浅癌原位鳞癌和癌前病变,可用5%5-Fu油膏或0.1-0.2%博莱霉素(或平阳霉素)软膏搽患处。一般皮肤癌不必全身化疗,但在疤痕基础上发生或皮肤和粘膜交界处的鳞状细胞癌,免疫功能低下,以及有淋巴结和远处转移者,也可考虑全身化疗。 庆肤癌经治疗后应定期复查,以便观察疗效及早期发现新病灶。复查包括肿瘤中位、区域淋巴结和暴露于阳光的皮肤等。 预防皮肤癌,应避免长期日光强烈暴晒,避免和致癌物接触,积极治疗癌前病变。一旦发现皮肤可疑病变,应及时到医院检查,尽早做病理学检查,争取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