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经诊断属Ⅰ期、ⅡA期或ⅡB期<4cm的乳腺癌,术前检查应包括:血常规,肝肾功能检查(总胆红素,碱性磷酸酶,SGPT,LDH),心电图,肝脏超声检查,胸片,钼钯摄片;已行组织学活检的测定雌孕激素受体,Her-2/Neu。如果是Ⅰ期或有症状或肝功能异常或ⅡA期ⅡB期的患者需要行骨扫描或腹部CT
㈡ 手术治疗可以选择保留乳房手术或者改良根治术+一期重建,乳房手术必须保证切缘阴性,否则应再切,直到切缘阴性,如果切缘仍是阳性,则应改行改良根治术。
㈢ 保留乳房手术后应行全乳放疗
㈣ 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术后的治疗:
⒈ 淋巴结阴性,肿块<1cm术后加用放疗,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无全身治疗;或ER+者采用三苯氧胺。
⒉ 淋巴结阴性、1cm≤肿块≤2cm、≥50岁,采用CEF或CMF方案化疗,ER+者采用三苯氧胺。
⒊ 淋巴结阴性且肿块>2m,采用CEF方案化疗,ER+者采用三苯氧胺。
⒋ <4个阳性淋巴结的,采用CAF,CEF,AC,诺维本+表阿霉素方案化疗加或不加区域淋巴结放疗
⒌ ≥4个阳性淋巴结或肿块≥5cm,切缘阳性,广泛淋巴结浸润,广泛淋巴结外浸润的,采用AC,诺维本+表阿霉素方案化疗加用全胸壁和区域淋巴结放疗
㈤ ER+的患者在化疗后开始服用5年的三苯氧胺
㈥ 手术后2年内每4个月行乳腺临床体检,然后3年每6个月一次,以后每年一次体检,每年钼钯摄片。放疗患者5年内每年行胸片检查,服用三苯氧胺的妇女每年检查子宫和盆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