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眼压对维持眼睛的视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但每个人的正常眼压水平并非一致。我国正常人眼压为10~21mmHg,该眼压正常值是通过大量人群调查,并经统计学处理而得出的,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这表明绝大多数正常人的眼压在这个正常值范围以内不会引起视功能损害,但眼压升高超过这个正常值后,绝大多数人很可能会导致视功能损害,就有可能是青光眼。另外,每个人的视神经对眼压的耐受力不同。有少数人,他们的眼压始终在正常范围,但却出现了典型的青光眼性视功能损害,临床称之为正常眼压性青光眼。相反,另有少数人,他们的眼压超过正常值,甚至达到30mmHg,但经过多年密切观察,视功能却毫无损害,因而不能诊断为青光眼,这种情况被称为高眼压症。高眼压症并不是一种疾病。可见,不能单凭眼压偏高就确定是否患有青光眼,同时还要伴有由于眼压高引起的视功能损害。对于大多数青光眼,眼压升高和视神经的损害并不是同时出现。眼压偏高也可能是青光眼的一个早期症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视功能无明显损害,此时很难将青光眼与高眼压症区别开来。有资料表明,在最初诊断为高眼压症的患者中,经过5~10年的观察,结果有10%的患者成为青光眼,由此说明,判断是高眼压症还是青光眼,还要经过时间的考验。因此,当面临着一个单纯眼压升高的体征时,应做青光眼的排除检查和长期随访观察,以免贻误病情和治疗。总之,对于眼压偏高而视功能正常的人,不能产生麻痹大意思想,要做到长期定期随诊观察。 高眼压症的诊断标准: (1) 未用任何药物,反复测量眼压≥21mmHg(2.79kPa) (2) 眼底检查正常。 (3) 视野检查正常。 (4) 房角开放。 (5) 眼压描记C值正常。 (6) 眼底照相未见有视神经纤维层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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