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省直机关公务员健康状况堪忧》的体检报告,惊动了河南省省长李成玉,在李省长的亲自批示下,公务员带薪休假制度再一次浮出水面,该制度也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带薪休假制度目前在公务员中推行的情况怎样?能否在普通“上班族”中进一步推广?在进一步推广中存在着怎样的难题?近期,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
1制度出台
鼓励领导带头休假
上周,在郑州市一区级机关工作的张先生开始对一则消息充满憧憬,消息内容跟休假有关。当时他的一位同事告诉他,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最近联合下文,要求从今年起各级干部职工的年休假制度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分期、分批地安排好干部职工的年休假,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休假,并积极鼓励、支持其他同志休假。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在区级机关工作了十几年的张先生感到特别兴奋:“整天忙得晕头转向,上班十几年患了腰椎肩盘突出,现在想想每年是应该有一段休息时间。”
几天后,这个令同事们议论不休的话题终于得到证实,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在区办公室看到了相关文件,听说市里正在研究具体实施方案。
据了解,这份即将在全省范围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推行的休假制度,提倡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并积极鼓励和支持其他人员休假。具体休假规定按照1991年下发的《省委、省政府关于职工休假和恢复离休干部健康修养制度问题的通知》进行,其中职工年休假时间为: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5年的,每年休假10天(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下同);参加工作满1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不享受休假待遇。其中规定,休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这个规定很受同事们的欢迎,如果领导真能带头修起假来,我们也有十天半月的放松时间,神经也不用整天绷那么紧了。”张先生说。
2制度缘起
公务员“亚健康”惊动省长
鼓励领导干部带头休假的背后,是一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呈送的名为《省直机关公务员健康状况堪忧》的体检报告。
据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相关人员介绍,这个报告是他们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要求,分别在2003年和2004年对省直机关公务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体检,其中每次参与体检的干部、职工达到1.5万人。体检结束后,该中心对两次体检结果进行了认真分析,发现相当一部分公务员有不同程度的身体疾患,公务员的健康状况实在令人担忧。
在2003年的体检中,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除了正常的体检项目以外,还根据公务员长时间伏案办公的特点,增加了对颈、腰椎发病率的检查,结果发现多数公务员都不同程度地患有颈、腰椎病,发病率高达42%;脂肪肝的发病率也比较高,占发病率的18%;占位性病变也达到了32例,确诊恶性肿瘤达到26例。
在2004年的体检中,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将颈、腰椎检查调整为丙肝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亚健康人数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中脂肪肝、前列腺增生、丙肝所占比重尤为突出。在省直某机关工作的刘先生对2004年的检查记忆犹新,就是在这次检查中,他被检查出了丙肝。他形容自己当时的心情是“不检查不知道,一检查吓一跳”。
据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分析,公务员之所以健康状况堪忧,跟公务员工作任务重、加班加点多、长期伏案工作、生活习惯单一和日常活动量小等密不可分。
今年年初,该体检报告被汇报给了省政府,省长李成玉非常重视,他在3月7日的批示中指出:关于休假问题应与省委组织部衔接,应该普遍执行;年度体检必须坚持;单位的工间活动、节日体育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应该经常性开展。
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在3月11日印发了领导带头休假的通知。
3现状调查
年休假人数不到20%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介绍,“带薪休假”这个国人还相当陌生的名词实际上早已被写进了中国的法律,它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宪法》第43条规定:“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恢复了休假制度,其中规定企业职工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施情况,参照党政机关相关办法自行决定。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第45条则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年假。”我省根据本地实际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
虽然相关制度制定得较为完善,但带薪休假在一些机关人员看来,仍是一种奢望。
“从来没有休过年假!”在省直某机关工作多年的许先生说起年假感慨不已。目前许先生已退休在家。许先生说,“不是领导不让休,而是实在停不下来。”许先生说,这中间有很多问题,“你休假了,你的工作由谁来安排?”
郑州市某郊县宣传部一位负责人认为,虽然休假制度推行了很长时间,但不好执行,原因在于政府机构精简后,单位人员很少,一个科室只有一两个人,而平时规定性和临时性的工作又有很多,“节假日还得加班加点,怎么会有时间去休息呢?”
但也有人认为能否执行休假的核心问题是观念问题。省直某单位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非是什么事情离了谁都玩不转,只要安排妥当,轮流休假还是可行的。“假如领导一直忙于工作,从不提及自己休假的事情,我们怎么好意思提呢,再说,我们提休假还可能影响到进步和成长。如果领导今天休假了,我明天就可以提休假的事儿。”这位工作人员如是说。
据记者了解,从推出年假制度以来,政府部门中真正享受到年假待遇者寥寥无几。在有些部门,每年休年假的人数还不到总人数的20%。
4社会呼声
休假制度能否推广?
“公务员休假制度能不能进一步推广?”在一家效益不错的企业工作的李小姐问记者。
李小姐说,虽然她知道国家对企业职工也作出了带薪休假的规定,但她从来没有享受过。即便是在正常的节假日,她们也要经常加班加点。她曾经试着向公司部门经理提过休假的事儿,但部门经理很不悦地问她:“你要休假,手头的项目交给谁做?”而在一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工作的朱小姐则更干脆地说:“不敢休假。现在竞争这么激烈,你的饭碗指不定有多少人在盯着呢!休假完了,饭碗也丢了怎么办?”
张先生所在的一家销售公司的做法更绝。公司规定:休假可以,但不带薪,而且还要扣奖金。休个假要少拿好几百元,大多数人想想不合算也就作罢了。“公司还把年终考核和休假挂钩,休息得少能多拿奖金,你想,还有哪个员工敢提休假呢?”张先生无奈地说。
据记者调查,明确将带薪休假作为公司福利制度固定下来的企业目前仍属少数,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明确的员工带薪休假制度。
5医生建言
建立可操作性的休假制度
针对带薪休假制度,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太恒教授分析认为,目前在机关中出台措施,用强制鼓励的方式实行休年假是件好事。但对于绝大多数企业而言,要推行此类办法还有不小的难度。具体原因是: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都是自主经营的实体,他们更多地要从企业的效益方面考虑,这一点和党政机关全然不同,推广起来需要时间。
“市场经济效率高,节奏也比较快,人们的压力相对较大,所以带薪休假是很有必要的,这也肯定是社会发展的一个方向。”刘太恒教授认为,按照国外例行的做法,职工在休假期间的待遇应该与工作时一样,工资、奖金一分都不少,但现在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国家有关带薪休假制度的规定还有很大空白,这是该制度实行起来的最大障碍。虽然国家先后出台了两个法规,但都没有对企业,尤其是私企、合资企业实行带薪休假制度作出具体规定,而只是笼统地规定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自行决定。说是“自行决定”,到了有些单位其实就成了一纸空文。另一个障碍可能会来自于一些企业,尤其是一些三资、私营企业的经营者。
河南省社科院法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牛苏林则认为,休假制度之所以难以推广,可能跟可操作性不强有关。尽管法律规定了劳动者拥有“带薪休假”的权利,但如何保障这一权利却没有详细说明。
“应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把相关的内容进一步细化,让可操作性变得更强一些,这样,通过在公务员中探索出完善的操作模式,然后再推广到企业中去,就能够形成一个完善的休假制度。”牛苏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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