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
主要对应人群是慢性心衰的高危人群,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有可能导致慢性心衰的药物治疗史、酗酒、家族性心肌病等。
★治疗规律运动、戒烟、治疗高血压、治疗高脂血症、戒酒和杜绝滥用药物。有过心脏病发作、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用ACEI类药物,有过心脏病发作也可应用β-阻滞剂。
B级
诊断收缩性慢性心衰,但无症状。有心脏结构和功能异常。
★治疗应用A级治疗,同时所有患者应当接受ACEI和β-阻滞剂治疗。医生和患者应讨论有因可除的治疗方法的选择,如血运重建、瓣膜功能的矫正等。
C级
有心脏结构和功能异常,并有症状。
★治疗应用A级治疗,且所有患者应当接受ACEI和β-阻滞剂治疗。可以应用利尿剂和地高辛,限制盐的摄入量,监测体重,适当限制液体入量。恶化心功能药物应当停用。如经以上治疗后,患者仍有症状应加用螺内酯治疗。
D级
尽管应用最佳的治疗,但由于心脏结构变化显著,患者症状突出,常常需要特殊的治疗,相当于终末状态。
★治疗应用A、B、C治疗。此时除药物治疗外,还应评价患者是否需要下列方法治疗:左心辅助装置、心脏移植、心脏再同步化治疗等。连续滴注正性肌力药物和终末关怀。
这里需要引入一个概念——慢性心衰规范化治疗,准确地说是指经缜密设计的大型临床实验证实有减少慢性心衰恶化危险性,并改善症状和预后可能性的有效治疗药物,目前主要包括:ACEI(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RB(血管紧张素II1型受体阻滞剂),部分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和醛固酮受体阻滞剂。其中,ACEI、ARB、β-阻滞剂和螺内酯治疗有助于慢性心衰稳定、改善预后和生活质量。循证医学肯定了这些制剂在慢性心衰治疗中的主导作用。而其他的药物仅有助于症状的改善,对预后没有影响,为慢性心衰治疗的辅助药物,如地高辛、一些利尿剂和血管扩张剂。一些非洋地黄类正性肌力药物则对预后有不良影响,仅在慢性心衰需要稳定病情时短期内应用,静脉正性肌力药物依赖常为终末状态或等待移植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