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接受了择期辅助分娩。然而,在研究期间,波士顿的先天性心脏病产科服务理念发生了转变,允许产妇根据自身情况尝试用力。在62次进入了第二产程的分娩中,45次未做瓦氏动作,其余17次在产程中用力。
结果显示,在未做瓦氏动作的产妇中,发生了9例(20%)产后出血和7例(16%)3级或4级撕裂伤;而在产程中用力的产妇中,无1例发生产后出血或3~4级撕裂伤。唯一的不良心脏事件(2%)发生在1例未做瓦氏动作的产妇身上。1/3的产妇发生了不良产科事件。然而,多变量分析并未确定任何可靠的不良产科事件独立预测因素。因此,先天性心脏病产妇的不良产科结局风险确实增加,但基线产妇心脏因素无助于辨认高危亚组。
最常见的不良产科结局为早产,发生率为21%,接近一般人群的2倍。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产后出血和胎膜早破的发生率分别为14%和10%(Int. J. Cardiol. 2010;144:195-9)。
Economy博士指出,随着存活至生育期的先天性心脏病女性患者数量增加,目前妊娠期心脏病中已有超过50%为先天性心脏病。尽管近20年来死于出血或静脉血栓栓塞的孕产妇显著减少,但死于心血管疾病的孕产妇却有所增加。实际上,妊娠期心脏病已成为间接孕产妇死亡的首要原因。“因此,我们认为这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在讨论意外怀孕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终止妊娠的可能性时,Economy博士强调,孕中期心血管系统已发生很大改变,包括心脏输出量增加30%~50%、全身血管阻力下降、心率增加等,此时再终止妊娠恐怕已作用不大。
根据多学科学会共同支持的指南(J. Am. Coll. Cardiol. 2010;55:1509-44),在管理先天性主动脉根部扩张产妇的心脏风险时,必须采用β受体阻滞剂严格控制血压,停止使用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ARB),每月或隔月行超声心动检查,行无钆剂的MRI检查,并在有心外科支持的医院分娩。
在管理主动脉疾病患者的产科风险时,Economy博士建议在孕早期定期行超声检查,从孕16周开始连续检测宫颈长度,如果宫颈缩短应仔细考虑环扎术,通过超声监测胎儿生长情况。有趣的是,马凡综合征或其他主动脉病相关性结缔组织疾病患者,宫颈机能不全的几率较高(Placenta 2009;30:207-15)。这可能是因为宫颈90%由胶原构成,可能会受到这些疾病的影响。
分娩时机因人而异,取决于患者的心脏状态、孕龄、Bishop评分等因素。“你们中的很多人到后来可能会变得胆怯,并说‘妊娠对心脏病不利,我们应该赶紧把孩子生出来’。但是一般而言,如果你的患者在孕晚期情况良好,真的没有理由诱导早熟。”
她引述了一项大规模多中心研究,这项在宽泛的孕妇人群中开展的研究显示,与孕39周时分娩相比,孕37~38周分娩的新生儿入住NICU、发生脓毒症和需要延长插管时间的呼吸系统并发症的几率均显著增加(N. Engl. J. Med. 2009;360:111-20)。“如果患者情况正常,那就让她继续妊娠吧。”
另一项被心内科、妇产科和麻醉科医生广泛接受的“教条”是:先天性心脏病孕妇应常规提前数周分娩,并且采取剖宫产。剖宫产在先天性心脏病孕产妇中非常流行。联合指南称 “通过剖宫产分娩对于有明显主动脉增大、夹层或重度主动脉瓣反流的患者是合理的” ” (Circulation 2010;121:1544-79)。但Economy博士指出,这一建议仅为Ⅱ类评分、C级证据,意味着它完全是基于专家观点。而且这些指南是由心血管病学和影像学的多个学会起草和批准的,而没有得到任何产科组织的支持。
“我建议你在考虑剖宫产时停下来想一想它对产妇的伤害。对所有女性而言,剖宫产都是更坏的选择,不是吗?它会增加明显失血、感染和静脉血栓栓塞的风险。我个人认为,剖宫产应当仅限用于产科适应证,例如产程停滞、臀位或胎儿在产程中处于不安全状态。绝大多数女性更适宜阴道分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