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人工瓣膜与血液接触容易引起血小板凝聚,形成血栓,严重者可能发生血栓脱落,造成各脏器血管栓塞,导致偏瘫、失语、下肢动脉栓塞等,甚至会卡住人工瓣叶,使瓣膜不能开启,导致心衰或猝死。故换瓣术后非常重要的环节就是恰当的抗凝。抗凝不足易引起血栓栓塞等恶果,抗凝过量,则导致出血,主要有鼻出血、牙龈出血、胃出血、血尿、月经不止,甚至颅内出血等,所以抗凝是关系生命的大事,一定要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处理好。
1.抗凝药及其使用
(1)目前抗凝药主要有华法令。华法令口服抗凝,60公斤体重病人,一般需要每日一次2.5mg左右的华法令。但不同的患者对抗凝药的灵敏度不一样,故需要定期抽血化验凝血酶原时间及活动度。
(2)华法令经胃肠道吸收,90%以上与血浆蛋白结合,经肝脏代谢,服药后12小时开始发挥作用,48小时达到高峰作用,血浆半衰期为44小时。每天服用一次抗凝药经5~7天方可达到稳态,所以应每隔5~7天再改变维持剂量。停药后5~6天凝血酶原时间恢复正常。严重出血时,可使用维生素K(Vitamin K)对抗华法令作用。
(3)华法令首次使用应于术后24~48小时拔除心包、纵隔引流管后,根据凝血酶原时间及活动度的动态变化调整剂量。
(4)凝血酶原时间正常值为12~14秒,活动度在80%以上。瓣膜置换术后,应维持凝血酶原时间为正常值的1.5~2.0倍(一般在19~24秒)。现在WHO(世界卫生组织)提倡口服抗凝剂检测的国际化标准,即国际正常比(INR)。瓣膜置换术后应控制INR在2~3之间。INR值克服了各医疗单位测定值有偏差的缺点,可以在各医院通用。中国人容易发生出血倾向,所以抗凝时不宜过量,以免引起出血现象。
(5)如凝血酶原时间超过正常的2倍可减少用量的1/4或1/8;如凝血酶原时间高于30秒,可停用一次,第二天化验后再调整。每次调整剂量后4~5天要测凝血酶原时间或活动度。
(6)如服药剂量过大,要注意密切观察。如出现鼻衄、牙龈出血、血尿、黑便、腹内出血表现(腹痛) 、颅内出血表现(昏迷)等出血征象,要立即到医院化验,减量或停服华法令,必要时可注射维生素K对抗,或输血、血浆、血小板等。
(7)如出现瓣膜音质变钝,出现心功能衰竭、偏瘫、失语、肢体动脉栓塞疼痛等症,要复查凝血酶原时间及活动度,如确诊有血栓形成,要增加抗凝药剂量。
(8)一般华法令维持剂量在2.5mg左右,但个体差异很大,如使用5mg华法令后还不能达到满意的抗凝效果,表明患者对华法令不敏感,应加用其他抗凝剂,如使用阿司匹林等, 每天加用1~2片,同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及活动度。
(9)病人在住院期间,可每天测定一次凝血酶原时间或活动度,经一段时间摸索找到适宜的维持量,可改为隔日测一次;如再经3~4次测定仍稳定,可改为每周一次;如3~4次测定很稳定,可延长为半月一次。依次类推改为1月。即使条件差,也应每3月测一次,防止出现血栓栓塞或出血现象。推荐一月一次。如调整剂量后,应在4~5天内再测一次,至稳定后,再适当延长测定的间隔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