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999120.net 国际抗癫痫联盟(ZLAE)于1989年发表了癫痫及癫痫综合症的国际分类法。与过去的分类相比虽然有很大的不同,但基本原则是相同的,按病因分为特发性(idiopathic)、症状性(symptomatic) 及隐源性(cryptogenic)。即按部位分为全面性(generalized)及部分性(localization-related)。
(一) 病因分类
1、特发性癫痫(idiopathic epilepsy)为一大组癫痫综合症,其主要特点为:①发病与年龄相关性强,儿童及有少年期发病;②发作相对稀少;③脑电图检查背景活动正常;④一般无神经系统阳性体征,精神运动发育及智力正常;⑤神经影像学检查无异常;⑥有自愈的倾向,一般于青春期前后痊愈。
2、症状性癫痫(symptomatic epilepsy)临床上有如下特点:①年龄相关性不如原发性强;②较为明确的病因;③发作相对较多,甚至癫痫连续状态;④脑电图检查背景活动欠正常;⑤可有神经系统阳性体征及影像学异常;⑥部分病人有精神运动障碍及智力异常;⑦部分病人难治。
3、隐源性癫痫是指一组原因未明的症状性癫痫。
(二)部位分类
1、全身性癫痫(generalized epilepsy) 是指脑电图具有普通遍的、两侧对称性的癫痫样放电,临床发作为全身型发作(generalized seizure)即发作自一开始就是两侧对称的,如失神、肌阵挛、全身强直阵挛发作等。
2、部分性癫痫(localization-related epilepsy) 是指由大脑某一局灶起源的癫痫放电以及临床部分型发作(partial seizure) 组成的癫痫。各种不同的部分性癫痫临床表现多种多样。
在确定为癫痫发作后,且已知道癫痫发作的类型,然后又能确认病因,还必须再加上病人癫痫发作的初发年龄、神经系统检查、神经影像检查、引起癫痫发作的诱因,以及病程等而进行癫痫或癫痫综合征的分类。1989年的分类中共有34种癫痫综合症,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特发性全面型癫痫(idiopathic generalized epilepsy)
症状性全面型癫痫(cryptogenic generalized epilepsy)
特发性部分型癫痫(idiopathic partial epilepsy)
症状性部分型癫痫(symptomatic partial epilepsy)
隐源性部分型癫痫(cryptogenic partial epilepsy)
不能确定的癫痫(undetermined epilepsy)
特殊癫痫综合征(special syndrom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