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牙的适应症有:
●因条件所限不能治疗的晚期牙周病牙。
●牙体病有严重龋坏,不能修复的患牙。但如牙根及根周情况良好,可经治疗后做桩冠或覆盖义齿,不必拔除。
●不能用根管治疗等方法保留的根周炎病变者。
●因外伤导致牙齿折裂至龈下,或同时有根折,不能用其他治疗方法保存者。
●移位或错位牙如影响功能及美观,引起疾病或创伤等,均应拔除。
●引起邻牙龋坏或反复引起冠周炎的阻生牙。
●位置不正或妨碍美观和功能的多生牙也应拔除,比如:多生牙。
●治疗需要:因正畸需要进行减数的牙;因义齿修复的需要应拔除的牙;
放疗前为预防严重并发症而需拔除的牙;良性肿瘤或囊肿波及的牙,因不能保留或因治疗需要而应拔除者。
●乳牙滞留应当拔除。否则,恒牙就会错位萌出,或者不萌出。
但在成人牙列中的乳牙,下方无恒牙或恒牙阻生时,如乳牙无松动且有功能,则不必拔除。
●对疑为引起某些疾病的病灶牙也应拔除。
比如:智齿冠周炎,颌骨骨髓炎、上颌窦炎等的病灶牙,应在急性炎症得到控制后拔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