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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素治疗丙肝的适应症


日期: 2007 - 02 - 09   作者:   来源:   责编:   阅读次数:
本文摘要:

  急性丙型肝炎属于治疗对象,及时治疗可防止慢性化。所有慢性丙肝病人,最好都有治疗的机会,但目前只有一部分经过选择的才适合干扰素治疗。

        主要的适应症是易发展的肝硬化的高危病人,临床上ALT持续或反复增高、HCV-RNA阳性、肝活检有汇管区或桥转纤维化、或至少有中等程度炎症和坏死。另一组ALT增高,肝活检仅有轻度坏死炎症,没有纤维化的病人,是否应立即治疗,还不清楚,或许可以追踪观察,每隔3-5年再作一次肝活检后决定。小于18岁和大于60岁的病人,不推荐用干扰素治疗。

        对于ALT正常的HCV感染病人,现有资料并不证明干扰素有好处,反而可引起ALT增高,故暂不予治疗。有吸毒或酗洒者,需停止吸毒或禁酒6个月后才可进行治疗。慢性丙肝合并HIV感染者,如病情稳定,临床和免疫功能良好者,可按照上述的剂量和疗程用干扰素治疗。

         病人如有严重忧郁症的病史、血细胞减少、甲状腺机能亢进、肾移植和自身免疫病,均应作为禁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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