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费说明

一、病床配备
1.普通病床:褥、床棉(棕)褥、床单、枕头、枕套、棉被、被套、床头柜、椅(凳)子、毯子、四季服装、脸盆、暖瓶。并保证洗浴,不准收取费用。

2.干部病床:

① 单人间:沙发床、枕头、枕套、被子、被套、褥子、床单、四季衣服、拖鞋、暖瓶、沙发、独柜、床头柜、写字台、台灯、电话、彩电、空调、卫生间等,全天供应冷热水,设有公共会客室。
② 双人间:沙发床、枕头、枕套、被子、被套、褥子、床单、四季衣服、拖鞋、暖瓶、沙发、独柜、床头柜、写字台、空调、卫生间,并保证洗浴。
③ 三人间:钢丝床、枕头、枕套、被子、被套、褥子、床单、四季衣服、软椅、办公桌、床头柜、电扇、台灯、脸盆、暖瓶、拖鞋、保证洗浴。
3.观察床:床、褥子、床单、枕头、枕套、被子、衣服等。
二、住院病人监护病房
1.住院监护病房必须配备系统心电监护设备和必要的抢救设备。纯劳务监护或只配备心电图仪的病房不属于监护病房,不得收取监护费。
2.监护病房不再收取护理费。如病情变化,需抢救,要严格按规定收取相应的抢救费。
三.干部疗养费(仅限干部疗养院):6、7、8、9号楼每天每人3元;3、4号楼每天每人2元;15号楼每天每人1元。
四.住院期间的大病历费、x光封套费,不许另收费。
五.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或本人要求占用单间,按实际开放床计算收取床位费、取暖费、空调费。
六.出入院时间计算:不论什么时间入院当天算一天,出院的当天不论什么时间出院,均不计床费,即计入不计出。
七.母婴同室:空调费、取暖费、诊察费、护理费、均收取产妇一个人的费用,婴儿不单独收费。
八.门诊观察床:不准收诊查费。
九.精神病人假出院期间医院为病人保留床位,可以收取床位费、取暖费、空调费,但最多不超过15天。在此期间其它医疗费用一律停止。
十.婴儿室:使用暖箱、热射床者,不另收取暖费和空调费,如保留床位,可另收住院费。
十一.家庭病床诊查费:同一天两科以上大夫上门服务均按一次收费。
二.地热水:每住院天收取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