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热线:020-66876599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879-1964  投诉:13501313493 支付中心 医搜 医院
导医网首页 | 预约挂号 | 导医陪诊 | 定点医院 | 疾病大全 | 健康管理 | 健康资讯 | 在线问吧 | 视频咨询 | 妇科导医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专题 >> 艾滋病 >> 艾滋病预防 >> 正文

感染艾滋与高危险行为的关系


日期: 2010 - 11 - 30   作者:   来源:   责编:   阅读次数:
本文摘要:   首先艾滋病病人的任何表现都不是特异的。必须结合流行病学史和病毒学的证据在结合下面的表现才可以诊断艾滋病。在患者经过6-10年的无症状期后,患者回出现明显的与艾滋病相关的临床表现,主要

  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高危险行为可分以下几方面:

  (1)男性同性恋间性行为,与男性同性恋者有异性性接触。

  (2)异性间的多性伴行为,卖淫、嫖娼。

  (3)共用注射针具静脉吸毒。

  (4)使用他人用后又消毒不彻底的注射针具。

  (5)预防注射共用注射器具,也属高危险行为。预防注射要使用一次注射器,如没有条件,则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6)到不规范的、非法采血点卖血。

  但是,是否有高危险行为的人才能染上艾滋病?

  艾滋病刚从境外传入我国时,称为艾滋病传入期,当时艾滋病多发生在有高危险行为的人,如在性乱者、静脉吸毒者、嫖娼、卖淫女及同性恋等人群中传播。但以后上述这些人又与其配偶或性伴等无高危险行为的人生活在一起,本人和对方全然不知已染上了艾滋病病毒而进行无保护的性生活,那么艾滋病病毒就从高危险行为的人传给了一般人群。又由于使用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血液制品以及其他器皿也有造成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因此艾滋病病毒在人群中的感染率逐渐上升。

  由于艾滋病病毒复杂的生活史和易发生变异的特性,使它既能侵犯淋巴细胞又能避开免疫系统的反击并破坏免疫系统,因而迄今为止,除了有一些能抑制和延缓艾滋病发展进程的药物处,还没有能彻底治愈艾滋病的特效药。

2页 上一页  [1] [2] 


上一条资讯:
下一条资讯:
中国导医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中国导医网同意并注明出处。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 地方分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s @ 2005-2016 东亚医讯-导医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6436号 京卫网审[2010]第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