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为晚期癌症患者的姑息治疗提出如下定义:“对所患疾病已经治疗无效的患者积极地,全面地医疗照顾。对疼痛,其他症状以及心理的,社会的和精神的问题的控制是首要的。姑息性治疗的目的是使患者和家属获得最佳生活质量。姑息性治疗的很多方面也可与抗癌治疗一起应用于疾病过程的早期。”并进一步解释为:“姑息治疗要坚定生命的信念,并把死亡看作是一正常的过程,既不促进也不推迟死亡,把心理和精神治疗统一在一起。提供一个支持系统使患者在临终前过一种尽可能主动的生活,对患者家属也提供一个支持系统,使他们能应付及正确对待患者生存期间的一切情况,以及最后自己所承受的伤痛。”
晚期癌症患者的姑息性治疗问题日益引起医学界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尽管人类经过上百年的努力,试图彻底攻克癌症这一顽症,但时至今日,发达国家癌症的治愈率为45%~50%,有一半以上的癌症患者不能被治愈,发展中国家,癌症治愈率更低,这些不能治愈的患者应得到进一步的姑息性治疗和合理的医疗照顾,但由于人们传统观念对癌症和死亡存在偏见,加之现有的医疗制度和条件所限,对晚期癌症患者基本上处于一种束手无策的状态,致使大量晚期癌症患者得不到合理的治疗和妥善的安置,而蒙受癌症所带来的极大的身心痛苦,经济损失,家庭不宁,增加了社会和工作单位的负担。
晚期癌症患者的姑息性治疗,并不限于一般概念的“医疗”,还应包括解决患者及家属一系列心理的,情感的,精神的,社会的需要等问题,使他们在机体上,特别是精神上和心理上得到充分的治疗,精心的护理和安慰。晚期癌症患者的姑息性治疗,需要心理学家和社会工作者以及一大批志愿者的共同努力。总之,晚期癌症患者的姑息性治疗旨在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使其尽可能以一种轻松的心境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