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型超声检查(type-B ultrasonic ),俗称“B超”,是患者在就诊时经常接触到的医疗检查项目。在临床上,它被广泛应用于心内科、消化内科、泌尿科和妇产科疾病的诊断。但是生物物理学家对此提出质疑。近年来,由于超声诊断仪种类增多,功率大,频率高,并且超声应用已呈现早期化和多次化的特点,尤其扩展到对卵、胚胎发育期进行监测。在器官形成的早期胚胎阶段,对物理、化学刺激都很敏感,故怀孕早期应用超声诊断会对胎儿引起不良反应。超声对固体和液体均有很强的穿透能力。高强度的脉冲超声波在含有微米级的小气泡的液体中传播时,可导致气泡收缩、膨胀以及猛烈的爆炸,称为“空化现象”。瞬态空化作用时,靠近爆炸气泡附近的细胞会受到损伤。
一般地说,在人体内大多数器官中,损伤少量细胞不会产生危害。但对正在发育敏感期的胚胎和胎儿,即使只是损伤几个细胞也是不允许的。国外研究人员发现,孕妇进行B超检查时,子宫内胎儿的活动比平时增加。
我国学者在研究中还发现,孕早期超声诊断影响绒毛细胞内的生化代谢,并使蜕膜组织的多疫反应减弱。这些变化对胎儿的生长发育无疑会产生不利影响。
最近,国内有研究表明:诊断时超声照射早孕妇女20分钟以上,绒毛SCE明显上升。医生认为,SCE频率升高是染色体DNA受损的敏感指标,表明细胞遗传物质受到损害。毛细胞含有与胚胎及胎儿同样的遗传信息,它维系着早孕胚胎的发育,绒毛细胞受损,势必危害胚胎的发育。
因此,早孕妇女应慎用B超。不必要做则尽量不做,确实需要时,也应严守最小剂量原则,尽可能减少超声波的强度,缩短检查的时间。 另外如果真的需要做B超这些注意事项还是不要忽视! 1、心脏超声:应休息片刻后脱鞋平卧于检查床上,解开上衣钮扣,暴露胸部,让医生检查; 2、消化系超声:探测易受消化道气体干扰的深部器官时,需空腹检查或作严格的肠道准备。如腹腔的肝、胆、胰的探测前3日最好禁食牛奶、 豆制品、糖类等易于发酵产气食物,检查前1天晚吃清淡饮食,当天需空腹禁食、禁水;病人如同时要作胃肠、胆道X线造影及胃镜检查时,超声波检查应在X线造影前进行,或在上述造影3天后进行; 3 、妇科检查:如检查盆腔的子宫及其附件、膀胱、前列腺等脏器时,检查前需保留膀胱尿液,可在检查前2小时饮开水1000毫升左右,检查前2-4小时不要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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